上周,市社保局联合清溪、谢岗、凤岗等六个分局的13名工作人员,远赴四川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者身份的异地核查。
社保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核查的对象是异地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共有11名。而核查内容则主要是待遇领取者的生活状态、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社会保障方面等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
目前,东莞市参保人享受异地领取伤残津贴的参保人,一共有约1400多人。
记者了解到,除了一部分领取工伤待遇的参保人属于异地领取待遇之外,还有不少参保人享受的是异地领取养老金。对此社保工作人员每年都会开展异地核查工作。保障有效防止或制止了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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