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广东A市户口,在广东B市工作,公司购买社保.后来到广东C市工作.请问,之前在B市购买的社保,是否仍有效?到了C市后,之前买的社保是否能转过来并跟着买呢??如果户口继续留在A市,退休后,是否只能在A市享受这社保.
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政策是不同的,一切根据当地政策而执行。
首先不是跨统筹区域转移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是累计的。跨统筹区域就是跨省转移,比如你需要将社会保险从北京转移回广州。
是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则要看转入地区是否认同你的缴费年限了,一般转回原籍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都是认同的,只需让转出区域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就可以了。
另外社会保险的跨统筹区域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个人部门(因为其它的都是上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无法转移,因为他属于实效性保险,即你参加了就可以享受,不参加就不享受。如果想要享受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只能是在一个省市缴纳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最后说明:不是跨统筹区域转移的,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个人帐户合并。是跨统筹区域转移的,转移后,如转入地认同缴费年限,则缴费年限累计,个人帐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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