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法贯彻实施到位,更好地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人力
社保厅统一部署,桐庐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有无制定劳务派遣管理相关制度,有无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有无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合同约定的工资、合同期限、主要工作内容等),有无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帐,有无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有无向被派遣人员收取押金等财物,有无按照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据统计,全县共有劳务派遣单位2家,派遣人数为2414人,均为本地派遣。其中有15个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派遣职工,共839人;20个国有企业使用派遣职工955人;其他企业使用派遣职工620人。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
社会保险参保率为100%。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均为100%,反映了桐庐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相对规范有序。
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对于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有效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的相关情况,加强动态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