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警方了解到,明天起,在我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赴台证”)及签注,从而免去往返户籍地的辛苦与成本。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克荣介绍,近年来,我市城市流动人口逐年增加,依据现行规定,外地人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或换发、补发护照和赴台证,往返奔波非常不便。近日,公安部颁布了外地人口可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的新规,南京是施行新规的城市之一。
根据规定,可享受该项服务的人群共有四类:
1。我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该类人群在申领时,需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配偶关系带结婚证,亲子关系带出生证)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证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宁暂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该类人群在申领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外地学生)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全国各地在宁暂住6个月以上的60周岁以上老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该类人群在申领时,需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宁暂住6个月以上的其他外地人可以在宁提交换发、补发护照和赴台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的申请。
不过,警方表示,目前上述人员只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进行申领,各区公安分局暂未提供该服务。此外,港澳通行证的就近申领服务也暂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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