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2012年度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新标准已经出台,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时间持续到2013年6月30日。
据介绍,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977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工资基数将以此为依据。2012年度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仍设有九档,即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3117.60元、3636.00元、4156.80元、4675.20元、5196.00元、7792.80元、10392.00元、12988.80元、15585.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仍设有两种缴费比例,即9%、4.8%,年缴费标准分别为2338.20元、1247.0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仍维持上年度的标准,每人每月7元,年缴费84元。市社保征稽处特别提醒,201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执行到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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