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8月13日,暂住上海市盈港东路2075弄24号的三台农民左光林给书记市长信箱写信,咨询在外务工的农民可否将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转回家乡一事。左光林在信中说,我是三台县观桥镇人,现在上海工作。听父母说现在农村在办养老保险,我在上海已经工作有四年了,而且每年公司都有买养老保险。我想请问罗书记,是否能将我这边公司买的养老保险直接转到家里呢?如果行,需要些什么手续?
答:收到来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21日作出回复。由于左光林已在务工当地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人社部(2009)187号文件精神,左光林可以将外地的养老保险费转回三台县。需要注意的是,左光林需出具在上海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转移手续在三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筹征集股办理(三台县老西街文化馆内)。
如果左光林是非农业户口,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三台继续办理养老保险后,可将原异地参保的个人账户合并,待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照合并的个人账户金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你是农业户口,你在原单位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国家还未出台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政策,只能等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后才能贯彻实施。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了解到,我市在外面务工的农民工以及非农业户口,只要单位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的,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将养老保险转回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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