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640元,安庆市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上调为每月2032元。
依据最新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企业以本单位2011年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2011年工资总额为2012社会保险结算年度单位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201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2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即2032元;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安庆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在当期缴费年度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企业养老保险406。4元,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每月缴费为91。44元,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为172。72元。
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均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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