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湘潭市社保局了解到,2012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策已经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960元(100%)和1776元(60%)两档,个人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基数一经选择不得变更。已按2850元/月为基准数值进行缴费的可不再进行调整,但在核定养老金时须以2960元/月为基准数值计算指数。自2012年8月起,个人均可在市内任何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凭本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封面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
湘潭市参保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岁,男满60岁)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以统筹区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按在职人员的缴费比例,由个人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逐年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湘潭市社保查询
进入>>>http://www.xtrs.gov.cn/xtSS/person/login.jsp
说明:打开页面后,请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查询。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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