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面向企业的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按照政策,企业在职职工根据个人的缴费基数,再乘以适当的缴费比例来确定本人的缴费额。据人社部门介绍,缴费额的多少与退休后的待遇挂钩,如果有企业为逃避缴费责任,有意为员工少申报缴费基数,那么该员工的个人权益将受到损失。
按照要求,用人单位需要以2013年12月底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养老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社保查询】。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进入单位的职工,可按本人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确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在2014年3月1日~6月20日(每月关门结算期间除外),到其登记参保所在地的指定地点办理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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