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参保人吴某因胃息肉切除手术住院10天,之前,他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办理了10份共50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因此,吴某额外获得100元/天*10天=1000元住院津贴赔付。3年后,吴某仍可获得5000元本金返还。
为了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同时兼顾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功能,2012年,我市增加了“个人账户资金结余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采用团体方式向协议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功能。去年11月份,系统正式调试成功。据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汪洋介绍,个人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的参保人,目前可直接到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淮安分公司,通过医保卡刷余额参加保险保障计划。
“去年11月份到现在,大约100多个参保人在我公司购买了商业健康险,一个人最多买10份5000元的保障计划。”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除上述使用功能外,还可以在定点机构支付“卫消进、准字号”产品费用和经人社部门公布的“食药监械(进)、(准)、(许)字号”等普通医疗器械的费用,如酒精、碘酒、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等器械,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参保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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