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前3个月应增加的养老金。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0次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上涨10%,平均标准达到2100元,首次突破2000元,继续位列全省第一,这也意味着全市约70。5万名符合政策的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中受益。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待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后及时补发。个别退休人员对养老金调整金额有异议,可到本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金支付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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