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高区有关部门获悉,9月1日起,高区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据悉,企业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基本条件是,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指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就业转失业等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双零”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等。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只参加
养老保险的,补贴18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需先到所在地村(居)委会填表,然后逐级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