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积极落实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日前为919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195.9万元。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范围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再就业以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对“4050”以上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2/3的补贴,其他人员给予1/3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今年上半年,晋城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员深入社区、企业调查登记,最终确定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919人,目前这笔补贴已经发放到他们手中。
记者了解到,晋城市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社保补贴的惠民政策始于2009年,目前已实施了6年,已累计为2316人次发放社保补贴460.4万元。这项补贴的发放减轻了这些人员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