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包头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民生,多方筹集配套资金,继续提高六项社保补助标准。
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自治区要求,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待遇水平提高192元,达到平均每人每月2,188元。6月份包括补发共支出养老金8。22亿元,全市24。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治区决定从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为60岁以上城乡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我市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元,2014年合计提高10元基础养老金。截至6月末参保人数39。44万人,缴费人数24。9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3。2%。
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报销封顶线达到2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50%以上,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392万元。同时,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封顶线达到2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5元,报销医药费封顶线达到10万元,平均报销比率达到70%以上,市本级补助资金2,646万元。同时,从新农合基金中按每人每年48元的标准提取重大疾病保障资金(较2013年提高18元),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封顶线达到15万元。
四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元,达到每人每月565元,保障人数6。2万人,上半年已拨付城市低保金17,370万元;农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2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900元。保障人数3。2万人,上半年已拨付农村低保资金5,046万元。
五是提高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今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分散供养提高184元,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我市集中供养人数为811人,分散供养人数为3590人。
六提高孤儿供养标准。今年孤儿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456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1,232元。我市现有孤儿516人,集中供养315人,分散供养201人。上半年已拨付上级补助资金370万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