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读者王先生递纸条:我2004年毕业参加工作,现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社局让我补缴2004年—2006年在民企上班时的
社保与2006年至2009年读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时候的社保,合理吗?不补缴可以吗?什么情况下才必须补缴社保?
济宁市
社会保险事业局基金征缴科科长宋玉虎传答案:根据济宁市社保缴费相关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原有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
养老金。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工作年限应是一致的,王先生2004年至2006年在企业上班时的工作年限,如果现在不补缴社保费用,则无法记入到现有工龄中。
同样,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读脱产研究生的时间,也可以记入工龄中。王先生最好再咨询本单位人事科,查看自己的工龄是如何认定的,然后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