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淮安市人社部门了解到,2013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出炉,社保最低月缴费基数市区为2000元,县区为1770元。去年,这一数字分别为1900元和1700元。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从7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明年6月30日。
利好:保费支出增加社保待遇提高
数据对比不难发现,今年市区社保缴费基数较去年上调100元,县区上调70元。
据介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应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考虑到今年我市企业和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了“社保缴费基数微调”的原则,将缴费基数下限在省规定基础上适当下浮,市区(市直、清河、清浦、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为2000元,其它各县(区)为1770元。我市将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确定为12820元。
个人社保费支出增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也将“水涨船高”。根据《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之间退休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73元,较去年增长441元。企业退休人员若按三十年缴费年限计算,基础养老金每月多130元左右。同时,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也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变化:个人每月最少多缴11元
据悉,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比例为11%。按此计算,2012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为209元,2013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220元,个人每月最少多缴11元;2012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为1264元,2013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410元,个人最多多缴146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参保人员,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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