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清远市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凡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医疗费用不能进行即时报销结算。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凡没有社会保障卡的,住院结算时需按全额支付,再自行到社保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普通定点门诊(村级卫生站除外)结算时按全额支付费用,然后再凭社会保障卡到定点门诊办理退费。
而参保人办理医疗零星报销的,必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零星报销结算的医疗费用直接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2015年1月1日起,对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启用的人员,将每月应发放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到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暂未领取并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依旧划拨到原广发医保卡。但7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全部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不再划拨到广发医保卡。原广发医保卡剩余资金暂时冻结,待广发银行、市社保局统一清算后直接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中。
明年起,社会保障卡、原广发医保卡可同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刷卡进行消费,但2015年7月1日起,原广发医保卡就要停止使用了。
此外,明年起,社会保障卡将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人事代理、劳动仲裁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个人享受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也将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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