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阳泉市市级财政共拨付就业资金3873.2万元,为减缓阳泉市就业压力、减轻下岗职工生活负担、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支持。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就业补助政策,解决企业下岗和内退职工的生活困难、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阳泉市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政策:为“40、50”下岗人员安排从事社区平台、行政执法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为特困企业内退人员上缴
养老保险基金,对灵活就业人员补贴
社会保险基金,对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力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实行见习补助等。
今年1月到6月份,按照1010.3元/月的公益岗位补贴标准并为有关人员上缴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大病保险、
工伤保险等
社保基金的规定,市财政局累计对12302人次公益岗位人员补贴就业资金2178万元,其中:安排岗位补贴资金1130万元,上缴养老、
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1048万元;为536名退休的特困企业内退人员上缴养老保险基金992万元;对223名失业人员和149名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了就业、创业培训补助412万元;对235名技能人员补助了职业鉴定费54万元;对295名灵活就业人员补贴保险基金75万元;对16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见习补助144万元、对182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