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发通知称,由于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标准,为稳定和促进就业,决定提高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时间也从7月1日起。
据悉,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18。56元提高到769。11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56。43元调整为537。4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129。71元调整为185。32元;失业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2。43元调整为46。33元。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71。13元提高到412。84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仍为每人每月273。8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97。28元调整为138。99元。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据了解,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从2014年7月1日起均按以上调整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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