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结合珠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需求,珠海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9家。符合申报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于12月1日起至12月12日进行申报。
据介绍,申请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执业时间满1年以上,与已定点的零售药店距离300米以上。每间药店须有3名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全职人员,其中至少1名西药师、2名中药师,营业人员持医药商品营业员证上岗。
此外,定点零售药店须备有西药(抗结核病药物、抗麻风病药物、抗寄生虫病药物、镇痛药物、麻醉药物、抗肿瘤药物、治疗精神障碍药物、诊断用药物、生物制品及剂型为注射剂的药品除外)543种以上,中成药(肿瘤用药、民族药、注射剂等除外)737种以上,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550种以上,并具备每天15小时以上售药服务能力。
符合申报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于12月1日起至12月12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相关部门将对申请零售药店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自申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零售药店的业务负责人、药学人员进行医疗保险政策考试,并进行现场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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