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洛阳市将对城市区2014年离校并实现灵活就业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
社会保险补贴。
“会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所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7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0元,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多可获得100元的
社保补贴。”洛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社保补贴申请经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后,半年发放一次,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市人才服务中心账户,再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卡账户。
如果你是2014年走出大学校门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便可申请社保补贴:毕业后档案存放在洛阳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且社会保险费在本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库缴纳;持灵活就业证明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通知》规定,社保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1月1日至1月31日申请上年度7月-12月的社保补贴,7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本年度1月-6月社保补贴。2015年1月,灵活就业的大学生就可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下载并填写《洛阳市2014年离校并实现灵活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附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3份(复印第2,3页);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1份,复印件2份;由银行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复印件2份;本人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卡复印件3份。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申请人需本人持以上材料到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洛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根据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如果申领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发放社保补贴: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终止灵活就业;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档案从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等。”该负责人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