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籍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申请社保补贴
补贴范围:离校未就业的西安户籍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后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按规定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和基本
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2/3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该政策审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如何申请:实行“先缴后补”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本人托管档案的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申报。西安市各区县、沣东新城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社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予以核发;各开发区(除沣东新城外)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市级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予以核发。
所需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等。
西安小微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保补贴
补贴范围: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给予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可申请为期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该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年底前通过审批的企业,享受补贴至期满。
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采取“按季申报”的办法。在各区县、沣东新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在各开发区(除沣东新城外)及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向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社保补贴应于每季度次月底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