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1日起,《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和2012年8月出台的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试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两个变化:一是适当调整了《健康账户购买医用耗材及消杀产品目录》,删除了小部分使用频率少、易造成滥用、不宜在家庭独立使用的品种;二是增加了每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健康账户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每月不超过200元”的规定。
参保人员查询健康账户余额、使用情况,除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外,还可通过社保卡网站(www.xm12333.com)、拨打12333电话、社保经办大厅自助服务终端、关注厦门社保微信(微信号xmsbzx)、下载厦门社保App客户端等多种途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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