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2014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出台了两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政策,即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毕业两年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保补贴。
根据政策补贴范围,对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为1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采取“按季申报”的办法。此外,此次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毕业时间为企业申报补贴当年的毕业生。企业招用往年毕业生的不予补贴。此项政策审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2015年年底之前通过审批的企业,享受补贴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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