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养老退休办理须知
参保人员持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本复印件、③退伍军人材料复印件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到社区(村)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申请,填写《绍兴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审批表》。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统一将审批表及附件交到社保局办理,存折也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统一领取。
2、居民养老注销办理须知
享受人员死亡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家属须①填写《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加盖社区(村)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所两个印章,同时携带②死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遗体火化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丧葬补助费领取手续。
享受人员户籍迁到省外的须①填写《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加盖社区(村)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所两个印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办理待遇终止手续。
注:《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可于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或者社保局领取。
3、办理窗口:社保局一楼大厅养老待遇审核科13号窗口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铁甲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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