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员工应参保险种:
1、深户:养老、基本医疗一档或二档、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
2、非深户: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三档医疗目前不含生育保险)、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13%,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分三种。
医保类型转化,需要超过一个社保缴纳年限)
A.基本一档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2%+0.5%
生育险,个人承担2%(同深户);
B.基本二档医疗:单位缴纳0.6%+0.2%生育险,个人缴纳0.2%
C.基本三档医疗(即农民工医疗,不含生育险):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2008-4-1起,住院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可由住院医保报销,年度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具体政策将有变,办事易将密切关注,随时更新);
4、工伤保险:基准费率0.4%,0.8%,1.2%三个档次(单位承担),单位按照1-3类实际浮动标准进行缴纳;
5、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1808--26090之间,即10%—40%,最低比例10%(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更多内容,见办事易频道专题《深圳住房公积金》>>>>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2013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5218元)
2030元<=个人工资<=5218*3(即:2030元--15654之间)
按照我市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企业按员工缴费工资缴纳10%,个人缴纳8%,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300%。【2015年3月1日后,深圳最低工资是2030元/元,2014年7月公布的深圳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52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