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市直、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近年来,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完善,确保困难群体生产生活稳定。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该市在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上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制度覆盖范围:
一是提高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了抗风险能力。2010年7月,该市在基础养老金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制订了《梅州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真正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制度及政策,统一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统一基金核算管理和使用,统一社保信息系统和业务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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