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资划转
社保,财政部、人社部已有众多表态,正在制定方案,同时涉及到存量划拨。但对于国资划转社保的细则,目前并无公开信息。不过,其中却有不少技术难题待解,这也正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划转比例如何确定?存量与增量划转衔接问题?央企与地方国企划到同一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划转后社保基金是否参与到国企治理?当
养老金支付出现压力时如何变现等等。
按照目前规定,国企IPO时需按发行股份数量的10%一次性划转到社会保障基金。增量的10%其实就占上市后总股本的1%~2%。而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国有股份累计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资金仅2119亿元,占中央和地方持有的全部国企股份净资产的1%,占国有上市股份的1.5%。
这一划转的比例实在太低,对于解决老龄化下的养老压力作用微乎其微。
根据2014年养老金决算数据,去年财政对养老金的补贴就达4547亿元。目前全国基本养老金滚存结余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规模,总计约5万亿元,随着老龄化的真正到来,养老金的年收支差肯定还将大幅增加,存量养老资金的支撑能力可能并不乐观。
国资划转社保的比例究竟应该是多少,目前官方尚无明确定论。不过,记者认为,国资划转社保的比例并不是根据感觉简单地确定个数字,而是需要准确测算,主要需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目前人口结构及养老待遇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养老金每年的支付金额,二是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养老金征缴收入的变化趋势、财政补贴的承受力、其它充实养老金收入来源,以及为缓解人口老龄化推出的措施如延迟退休、投资运营等对未来一段时间养老金收入的具体影响。
其次是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划拨问题,目前山东是直接将部分地方国企划按照30%的比例拨到了山东省新成立的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无关系)。那么问题来了,是将央地国企统一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是央企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各地国企划拨到各省市自己成立的养老金资管机构?或者是交叉划拨,如央企按规定比例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地方国企在规定比例下一部分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一部分划拨到本地养老金管理机构?
需要指出的是,划拨到国家或者地方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比例,涉及到未来各地养老责任的划分,也涉及到未来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标实现。目前各省养老压力不一,至于具体如何划转,就看顶层设计者在个中的取舍。
此外,划转后,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作为股东在国企里面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是需要参与公司治理?还是将一些股东权利委托给原来的国资委[微博],让国企按照原计划改革、根据自身模式运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只是参与国企分红和对所持股份的处置权,偏资本管理或者类似财务投资。那么同样的,当竞争性国企出现亏损甚至破产时,社保基金的责任又将怎么界定,需要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责任吗?
最后,当人口老龄化洪峰到来,养老金支付巨压来临时,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不处置部分国有资产或者是出售部分股份,特别是对于二级市场股份,是否需要提前预告,也应该有相应的配套细则。
目前来看,国资划转社保的时间紧迫,工作量却不小,如何处理好众多的技术难题,不仅事关改革的成效,甚至影响到中国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