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市直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要年检了,即日起到9月30日可到佛山人社局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相关年审资料。
正在享受门特病种待遇且患有两种及以上门特病种的市直参保人;已批准享受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化疗、热疗)、丙肝-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门特待遇半年以上的市直参保人(以上三个病种简称“必检病种”),都要参加年检。即日起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人社会局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即可。今年10月1日起,在社保机构审核通过的门特病种所对应的药品目录范围内用药才能纳入医保核报范围,如目前登记的病种情况与实际不符或需要补充的,请在10月1日前办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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