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0日),记者从天津社保中心了解到,天津市民崔某,因违规骗保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而触犯刑律,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3年,罚款5万元,全额退回非法所得。
崔某父亲患糖尿病,属于天津医保规定的门诊特殊病。2009年前后,崔某随其父到医保某定点医院看病,在医院门口遇到了一“收药人员(药贩子)”,经药贩子“指点”,崔某利用其父医保卡,以刷卡方式,只负担了个人应负担的少部分费用,在医院药房购买了诺和灵、拜糖平等治疗糖尿病的医保药品,到医院外,将购买的药品倒卖给药贩子。后来,崔某又“照方抓药”,多次倒卖糖尿病药品,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直至案发前,崔某倒卖医保药数额已高达11万多元。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提醒参保职工群众,任何人的违规骗保行为都是对全体参保人权益的危害,一旦发现违规骗保行为,广大参保职工群众要积极举报投诉。社保中心对举报者保密,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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