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
社保基金征缴基数调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849元,最高为14244元。而上年度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0元,最高为13098元。
社保缴费基数普遍调高
据了解,社保基金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有关参数,最低可缴纳60%,最高缴纳3倍。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974元,即月工资4748元。按相关原则计算,从今年7月起到明年6月底,我市社保基金每人月缴费基数在2849元至14244元之间。职工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
从今年7月至2017年6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48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849元,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缴费基数。
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另外,我市近期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到2018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8%不变;
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
有关人士介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决定缴费额的多少,还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
此前曾报道,仅下调单位缴纳费率,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不变,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待遇并不受影响。但如果缴费基数高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