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关于
社会保险费(下称“
社保费”)征缴的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关注。
12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的社保费征缴工作将从社保部门转移到地税部门。
问题的关键是,两者合二为一之后转给哪个部门征收更为高效?这不仅涉及我国社保费的征缴体制改革,更关乎8000多万退休职工
养老金的发放。
最新的消息是,目前国务院已委托第三方对我国的社保征缴体制进行综合评估。不久,社保、地税“分权而治”的乱局或将被打破。
22个省级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保费将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不仅河南,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宁波、大连、厦门市等22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其实,31个省份加上5个计划单列市,我国共有36个省级地税机关。由于上海和西藏没有设立地税局,全国共有34个正厅级地税局。除去上述22个已经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的地方,目前全国还有北京、天津、山东、四川、广西、江西、山西、贵州、新疆、吉林和深圳、青岛等10多个地方的社保费依然是由当地的社保部门征收。
目前我国的社保征缴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而“税务征收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根据上述分类,目前已经实现了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的这22个地方到底属于哪类模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这22个地方,大部分采取的是“税务代征模式”,即征收基数还是由社保部门核定;只有厦门等少数地方实行了“地税全责征收”,即由地税部门核定征收基数,“其实,大部分地税部门充当了一个‘助手’角色。”
与此同时,作为一线城市的北上广深,仅有广州实现了“地税全责征收”。北京社保费征收金额巨大,有学者测算每年高达3000亿元以上。因此,北京未来将实施什么样的社保征收模式,对全国地税系统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