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友在保险那点事儿后台咨询保险君:
我缴纳不起社保费用了,之前缴纳了几年社会,想退回我缴纳的费用行不行?
我一直是自己做点小生意,自己缴纳社保十年了,费用不段上什,由原来的460元上升至最高760元,现在720元,现在生意不好做,感觉压力好大好大,一年都快9000元了,压的我快疯了。可不可以把我缴纳的社保资金连利息,扣除我自己医疗上用掉的钱,剩下的退给我行不行?
这下问题又来了:不想继续交社保了,或者社保交不起了,可以退不?
2011年7月1日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之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通俗地说,社保的钱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要等到退休。到时候,如果退,也就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退的还是个人账户里的钱,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
还有些特殊情况,也可以退回养老保险里的钱。
1、重复参保了。
2、无法转移的。
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本人又不愿继续参保缴费,而且无法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军人退休了。
4、转变国籍了。
最后,社保发放是依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有一定抵抗通胀能力。个人建议,还是继续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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