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自2001年由地税负责征收
社会保险费以来,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入库
社保费4534.26亿元,2016年税收与社保费收入比达68∶32。
据介绍,16年来,福建地税始终坚持税费一体、同征同管的工作思路,将社会保险费融入整个税收征收体系,在依法征收的同时不断提升缴费服务品质。
在社会保险费的初征阶段,群众的不理解一度影响着这一福利政策的执行。
“过去老觉得拿到手的才最实际,社保的钱得几十年后老了才能领。”晋江一家服装企业的工人说起当年的想法颇有些不好意思。他当初的想法,也正是当时务工人员普遍的观念。
在深入宣传和悉心引导下,这16年中,由福建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几项指标都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至2016年,共入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790.31亿元,占社保费总收入的61.53%,年均增长18.6%,有力保障全省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在单位参保户指标方面,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户从2000年接手时的30928户增加到2016年末的419806户,年均增长17.7%。
对社保缴费的内部操作是否规范,能否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少群众也曾怀有质疑。
老林在榕务工20多年,先后在多家企业任职。他深知参保的重要性,可对更换单位后是否能确保原单位规范缴纳社保费用缺乏信任,他的参保热情大打折扣。
据了解,过去,由于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是由企业统一申报,年后由企业将上年缴费总额分配给参保人员,再由社保机关记入各个参保人员的账上,老板对上年缴费分配弹性很大,因而留下冒名顶替、浑水摸鱼的空子。针对这一漏洞,福建地税于2007年开发适用于社会保险五险缴费的明细申报模块,即按每个缴费个人申报缴费。该模块于2008年与各设区市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时对接联网,登记、申报、变更、注销、入库等数据均实现实时对接。社会保险费的明细申报,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缴费记录、待遇计算等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信息。
为实现缴纳社保更便利,福建地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