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岛区人社局社保中心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成功完成一起2015年9月份发生的社会医疗保险欺诈案件稽查处理工作。经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证实,该案件在青岛市各区市尚属首例。
据了解,在案件经办过程中,坚持依法办案。该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稽核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积极谨慎地开展社会医疗保险专项稽查工作。严格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政策,案件“调查、处理和移送”等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案件稽查程序,按照《青岛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等规定,依法向当事人下发并送达《社会保险医保住院稽查通知书》、《社会保险稽查意见书》等文书,确保稽查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证据固定工作,认真调查落实当事人的上班情况和就医诊疗情况,如实完成《社会保险稽核询问笔录》的调查取证,同步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证据固定;严格规范案件办理职责,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社保中心负责案件调查工作,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案件行政处罚等工作,人社局基金监督和审计科负责案件举报奖励工作。
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案件调查初期,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拒绝配合调查工作,稽查人员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秉承“人诚事公、真情相助”的服务理念,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当地镇卫生院联系该村乡村医生,由乡村医生陪同稽查人员到当事人家中,以打消当事人家人的思想顾虑;耐心向当事人母亲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当事人母亲对社会医疗保险稽查工作的支持;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认真讲明她的违法事实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使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完成《询问笔录》的证据固定工作,当事人依法受到处理。
据悉,目前,该区社保中心和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分别完成对当事人和定点机构的稽查处理,当事人按照规定退回违规费用并缴纳罚款,举报人自愿放弃领取社会保险举报奖励,该案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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