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临桂县两江镇政府公务员邓某下班途中遇车祸致残,让他意外的是,因申请工伤认定遭拒,他的工伤待遇无法落实。2009年12月30日,临桂县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务员尚未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邓某介绍说,他的住处离两江镇政府有8公里,他每天靠乘班车或驾摩托车上班。2006年6月13日,他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谁知路上与一辆微型车发生碰撞,致颅骨呈粉碎性骨折。
交警认定,微型车司机何某承担主要责任,邓某负次要责任。可何某在事发当天交了500元医疗费后,就没再交钱。后经起诉,法院判决何某承担事故60%的责任,赔偿他10余万元,但他至今仍有5万余元没有拿到。
邓某说,他遇车祸受伤后,镇领导到医院看过他,也送了慰问金,且口头上认定他是工伤,但镇里却取消了他的一些福利待遇和2007年的年终奖。他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他多次写信向上级领导反映,镇政府补发了他2007年的年终奖。后来,县政府给他报了3万元医药费,但工伤却一直认定不下来。
2007年10月24日,邓某写了一份申请书给镇领导,请帮办理工伤认定,可一直没下文。镇里的相关领导说,去问了县人事部门,目前还没有关于公务员工伤认定的文件,只有企业职工才可以。
“如今我虽行动不方便,但仍每天坚持上班,不这样怕得不到相关福利待遇。”邓说。
两江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邓某提出上班要求,镇里考虑他的情况同意他回去上班,但没安排具体工作,也不会再安排他下乡,工资照发。邓某要求进行工伤认定,镇里又帮他联系上级主管部门。
“我们一直在为他着想,但他有些想不开,比如下乡补助只有下乡才有,他不能下乡,所以就领不到了”。
公务员为何会出现工伤待遇无法落实的情况?2009年12月30日,临桂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社保股曾股长对记者说,目前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将公务员纳入进去。
他们所办理的工伤认定的当事人都是企业的,还没有给公务员办理过。到目前为此,公务员还没有一套完整和可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此类医药费及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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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统一公务员工伤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由于没有一个完整、可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安排,形成了出现工伤无人认定、工伤医疗费无处开支、伤残等级无法鉴定、工伤待遇无法落实的情况,公务员工伤问题矛盾突出。
由于很多地区等不得全国统一办法出台,已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将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3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建立了公务员工伤保险。
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已达78万人,其中海南省、上海市的公务员已全部参加工伤保险,较好地保障了公务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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