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酬喝酒,醉死算不算工伤?经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1月4日,广东全省联动开展“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业人群合法权益”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广东省人社厅、广州市人社局在英雄广场举办现场宣传活动,据悉,应酬喝酒、醉死等不算工伤。而此次条例修改,将惠及广州参保职工371万人。
社团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在昨日的宣传活动上,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表示,新《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颁布后第一部修订的配套法规,不仅提高了工伤待遇,同时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他说,新法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除原先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还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让更多人群能得到保障。
新法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费补助、经批准转外地就医的交通伙食食宿费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此外,按照新法规定达到34万余元,并实 现全国“同命同价”。也就是说,广州工亡补助金将由原来的22.4万增至34万多元,每人提高近12万元。
广州市工伤保险处处长陈泰才表示,这一变化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也保证了其待遇的及时发放,最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将因此减轻工伤支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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