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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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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是老工伤问题的重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1月25日发布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监察部25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重点。

  老工伤问题的重点是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要在解决好这一重点人群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问题。

  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各地要按照统筹基金调剂、企业趸缴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资金筹集工作;

  三是做好政策衔接。

  在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待遇水平的统筹兼顾、管理服务的统一规范等三个基本要求。

  四是做好扩面参保、基金征缴、提高统筹层次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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