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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遭单位拖延不缴保险费应及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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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学毕业生面对用人单位一再延长试用期,拖延不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的时候应及时与单位调解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了申诉,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我合法权益。

  一些毕业生在试用期遇到这样的情况:明明说好了试用3个月后就给缴纳“五险一金”,但试用期却一延再延,从3个月到半年,再到一年,一再拖延交保险的时间。不少毕业生想维权,又怕丢了饭碗,有苦说不出。

  2006届毕业生小张告诉记者,自己一年前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公司提出小张目前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将试用期改为半年。这段时间,公司依旧不给小张缴纳“五险一金”。

  小张觉得很冤,他认为自己的业务水平完全可以独挡一面,同事也给予了他认可。尽管担心维权会影响自己的工作,但小张觉得如果公司不履行承诺,也不值得留恋。

  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了申诉。经过双方调解,公司同意按原合同履行。而维权也没有给小张的工作带来影响。

  当下的毕业生由于渐渐适应了工作的流动性,已经开始大胆破除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平等、不公平约定,在用人单位不断地对毕业生的“就业忠诚度”提出质疑时,毕业生们也在用理性、合法的手段考验着用人单位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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