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以来,企业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用工短缺现象,大量外来工返乡不归,即使重新上岗,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这山望着那山高,人心不稳。为了缓解招工难,应对用工荒,有些企业不得不留用本单位退休人员和招聘社会上适合本单位生产需要的用工超龄人员。
但是,这些人招聘以后,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现有规定不能参加社会保险,这无疑给用人单位又带来了难题。
如何让这些超龄员工进入安全保障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减轻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风险,使企业渡过难关轻装上阵?
人大代表袁霞萍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否可从缓解当前企业困难的实际出发,考虑让企业留用或招聘的超龄人员延续或参加单项的工伤保险,以使这些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能得到有效救治、合法保障,同时也减轻企业的经营风险及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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