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往往无所适从,不知应该怎么办?都享有哪些权利?而用人单位往往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私下和解,不按工伤待遇给予补偿,更甚者连医药费都不给出,严重侵害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时间
网友提问:
我是04年发生的工伤一直到现在治疗基本上差不多了,开始的一年之内都在医院里面没法去做工伤鉴定当时我家的亲属去问过人家说要有3到4名目击者什么的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而我又在医院治疗给耽搁了。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已经托了很长时间了现在生活方面也也因为病情的关心受到影响去做劳动等级鉴定的话需要工伤鉴定么?没有认定工伤,当时伤到一年多都在医院治疗,我当时去哪家共产工作的时候才14岁可以办理工伤么?
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3、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和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请了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一般都会受理,当然也不能拖太长时间,以至于都无法鉴定出伤情是否因为此次工伤导致的。
4、如果你所说的工伤鉴定其实是说的工伤认定,则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期限限制的,如前所述。你讲说你是04年发生的工伤,如果到现在还没进行工伤认定,恐怕劳动局很难受理了。只能建议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该单位赔偿未给你申请工伤导致你的工伤待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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