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至31日,全省工伤保险座谈会在成都新津召开。
全省21个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工作分管局长和科(处)长,社保(医保)局分管局长和科(处)长,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办)主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及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行业管理处处室负责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保局局长王志军同志做了《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努力实现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讲话,《讲话》总结回顾了“十一五”期间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分析了我省工伤保险面临的有利形势和存在的主要矛盾及问题,并从五个方面安排部署2011年下半年特别是后4个月的工作:一是努力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二要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三要完善政策标准;四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五要加强信息反馈。二是彻底解决“老工伤”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消除思想顾虑,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标准和渠道,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三是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抓好商贸、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及非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参保工作。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经办服务质量。各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简化和改进业务经办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工伤医疗协议管理,尽快完善市州统筹(即完全意义上的统收统支)的工作规程,熟悉新《条例》关于基金垫付和追偿的工作流程,加强工作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五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首先,各地要进一步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工伤保险三套专门机构,把人手配齐、配强;其次,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无论是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还是具体工作人员,都要努力成为工伤保险业务的行家里手;第三,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把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长邹方和同志传达了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长李隆钧同志对2010年全省工伤保险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会议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各地充分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邹方和处长作了会议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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