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知多D
下班后干收尾活受伤算工伤
沈先生因工作原因,每天下班后要清洗完工具才能回家。今年5月他下班后冲洗拖把,不慎摔成骨折。他痊愈后向公司追讨补偿被拒。公司认为沈先生是下班后自己摔伤的,公司不负责。
肖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职工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是广大劳动者都可能面对的风险,但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大家可能都似懂非懂。为此,时报记者采访了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肖雄辉律师,针对一些案例进行详细的解答。
志愿者抢险救灾受伤算工伤
5·12汶川大地震后,很多民间志愿者前往灾区抢险救灾,假如他们因此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肖律师:职工因抢险救灾而受伤,应视同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此类活动虽非职工的本职工作,但属于履行社会义务,应得到单位和社会的鼓励和支持。若因此受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其中,第1、2种情况,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3种情况,按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醉酒后工作伤亡不算工伤
醉酒后工作并在单位猝死,算工伤吗?
肖律师:工伤的界定有几个基本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伤害。饮酒过量伤亡,即使发生在工作场所,也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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