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加坡人力部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陈川仁提出的关于工伤赔偿修正法案,近日在新加坡国会得以通过。根据修正法案,死亡的工伤赔偿额下限调高至5.7万新元(约合28万元人民币),而上限则调高至17万新元(约合85万元人民币)。而终身残疾者则可获得7.3万新元至21.8新元的工伤赔偿。
据了解,按照新加坡目前的工伤赔偿法,雇主对员工死亡和终身残疾的工伤赔偿额下限分别为4.7万新元和6万新元,赔偿额的上限则分别是14万新元和18万新元。这意味着假设一名月收入为1800新元的25岁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死亡,那么他的家人所能获得的赔偿额将会比目前的规定多出3万新元,即21%左右。另外,根据新的修正法案,员工意外受伤的医药索赔顶限也由原来的2.5万新元增加至3万新元。
陈仁川在解读新的工伤赔偿修正案时表示,该修正案经过了政府与劳资双方的广泛咨询和协商,在充分考虑了劳资双方的利益以及权益的基础上制订的。陈仁川认为,在受伤工人与雇主或者保险公司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工伤赔偿一项不追究责任的法律,这一点与海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相类似。这意味着受伤工人只要是因工受伤,无论错在哪一方,他都理应获得赔偿。所以,陈仁川强调,在这种把赔偿和责任都归于雇主和保险公司的制度下,他们所承受的责任必须是有限的。他认为,如果哪个受伤的工人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高额的赔偿,那么他只要能够证明发生工伤事故是因为对方(雇主)的疏忽造成的,就可以选择提出民事诉讼索赔。
据了解,新加坡政府三年前曾经对现有的工伤赔偿法进行过检讨,当时除了根据工资走势调高死亡和终身残疾的赔偿额以外,也把多年来一直排除在这项法令之外、月收入超过1600新元的白领工人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畴,使得85万名工人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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