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有“老工伤”人员26.9万,占全国总数的8.3%。
今年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迅速调查摸底,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3亿元。截至10月底,全省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共26.1万人已经纳入统筹管理,对14.1万人开始支付定期伤残津贴、护理费、遗属生活费、旧伤复发医疗费等1.58亿元,其中有1.07万工亡遗属开始领取遗属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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