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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正常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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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自2004年启动工伤保险以来,工伤保险已经涵盖企业职工,但公务员与参公单位职工并未纳入该体系。他们因公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主要由单位负担,不能享受正常的工伤保险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关于我市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草拟稿》听证会,经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部分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听证。市政府法制办对听证会进行监督。

  我市自2004年启动工伤保险以来,工伤保险已经涵盖企业职工,但公务员与参公单位职工并未纳入该体系。他们因公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主要由单位负担,不能享受正常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都认为,将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纳入工伤保险,既可保障群众利益,又能减轻单位的负担。据了解,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按照所有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的1%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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