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近8万老工伤人员今年将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沈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现已启动,2011年7月底前完成各类企业有伤残等级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在12月31日前沈阳市要完成各类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这次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解决的老工伤人群,包括: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中央和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省属下放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和省下放企业。地方国有、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及已实施关闭破产的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企业为老工伤人员按伤残等级趸缴一定费用后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已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继续按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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