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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1月1日起实施部门现场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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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让市民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昨日,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对新《工伤保险条例》在维护工伤职工权益方面的修改“亮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办程序,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宣传,吸引了许多市民和务工人员前往咨询。

  新《工伤保险条例》1月1日起实施部门现场答疑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朝阳广场联合举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日活动,为市民答疑解惑。

  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新修改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不仅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而且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为了让市民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昨日,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对新《工伤保险条例》在维护工伤职工权益方面的修改“亮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办程序,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宣传,吸引了许多市民和务工人员前往咨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建宏表示,新《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现场聚焦

  在昨日的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了群众关于工伤保险方面的咨询,如何进行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如何认定等问题颇受群众关注。

  亲人从工地突然散架的脚手架上摔下来,该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答: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是受伤后的一年内,但从实际操作中的经验来看,工作人员建议伤者或家属应该尽快准备材料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认定后可以得出伤残评估,然后伤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替伤者买了工伤保险,费用可以由基金支出;如果没有买,需用人单位来承担。

  同时,遇到这种情况,伤者及家属不要私了,因为私了只是口头协议,对方随时可以推翻。最好走司法程序,同时尽快拿到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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