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不康复影响重返工能力
“新的工伤条例刚刚施行,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医疗康复服务。”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说,主要是利用各种临床诊疗和康复治疗的手段,改善和提高工伤职工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康复治疗手段包括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水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中医传统治疗、假肢矫形器装配训练等康复治疗服务。
“除此之外,工伤职工现在还可以获得职业康复。”这位负责人说,由于工伤职工长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不仅使工伤职工身体机能下降,同时也会出现懒散、依赖、自卑甚至自暴自弃等心理,职业康复就是给这些人进行职业咨询与指导、技能培训、外展性服务、工作安置协调、工作环境改良、人体功效学设计,协助他们重返工作。
研究表明,越早进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返回工作岗位的可能性越大。“这是因为,职业康复的介入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更可以在帮助工伤职工逐渐摆脱‘病人’角色,建立‘工作者’角色。”
由于工伤职工多为一线职工,本身文化水平不高。很多用人单位、甚至工伤职工家属自己都认为,只要身体功能康复好了,就自然可以回去工作,职业康复是多余的。
对此,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工伤职工身体功能康复好了,但还存在多种情况,使工伤职工无法重返工作。“比如,工人害怕再次受伤,有心理阴影。工人本人不愿意回去工作。这就需要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做好雇用关系协调、进行就业心理辅导、进行工具及环境改良。”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目前凡是有就业需求的工伤职工都可以参与职业康复,即使是1-4级的工伤职工,也可以通过职业康复,帮助他们重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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