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上调最低需缴纳基数的0.8%
我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上调,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缴费比例分别从缴费基数的0.5%、1.0%、2.0%上调至0.8%、1.6%、2.4%,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仍全部由企业支付。
据了解,工伤保险缴费共分为三个标准,根据单位所处的行业确定不同的缴费标准。企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业等风险较小的单位,工伤保险金缴费比例将从0.5%上调至0.8%,机械制造、道路运输、建筑企业等风险中等的企业,工伤保险金缴费比例将从1.0%上调至1.6%。造船、化工、锻造等风险较高的企业,工伤保险金缴费比例将从2.0%上调至2.4%。按照目前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1583元,工伤保险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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